建筑能效测评概述
1、建筑能效评估定义
对反映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检测、计算,并给出其所处水平。将反映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以信息标识的形式进行明示。
2、民用建筑测评标识适用范围
新建居住、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后的既有建筑。
3、能效测评工作阶段分类:
民用建筑能效的测评标识分为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和建筑能效实测值标识两个阶段。民用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在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之后进行,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有效期为1年。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后,应对建筑实际能效进行为期不少于1年的现场连续实测,根据实测结果对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进行修正,给出建筑能效实测值标识结果,有效期为5年。
4、能效测评标识等级:
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阶段,当基础项达到节能50~65%且规定项均满足要求时,标识为一星;当基础项达到节能65~75%且规定项均满足要求时,标识为二星;当基础项达到节能75~85%以上且规定项均满足要求时,标识为三星;当基础项达到节能85%以上且规定项均满足要求时,标识为四星。若选择项所加分数超过60分(满分100分)则再加一星。